提起政策房,大多数人都会想到共有产权房。关于共有产权房,很多人只有模糊的看法,并没有完全搞明白它的定义以及它产生的原因,也不知道采取何种购买方式。在对共有产权房深人了解之后,未来可能有很多中国人会将共有产权房纳人自己的选择范围。共有产权房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或家庭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共有产权房有两个重要的特点。第一,每平方米的价格比正常商品房的价格便宜。第二,产权可以分开销售,整体预算和购买门槛都下调了很多。有一点必须明确,共有产权房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发售,而不是一个所有人都有资格购买的房产类型。和北京前几年推出的自住型商品房类似,共有产权房只是为了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购房难题。在这个模式中,个人与政府都出一部分资金,产权也是共享的。共有产权房其实不是新事物,它自在中国诞生已经有10多年了。
2007年,共有产权房最早在江苏省淮安市试点,现在江苏的共有产权模式已经比较成熟。到2017年,北京首个共有产权房项目公示,烟台等三四线城市也相继有共有产权房项目落地。不同于其他具有高房价色彩的住宅产品,共有产权房在全国各个城市都具备实践的可能,也是匹配所有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需求的一种房产类型。在共有产权房政策还没有落地的城市,这种房型对于当地楼市的影响值得期待。到底哪些人在共有产权房的申购之列?从一些条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降房价的决心和引导中国楼市长期、温和、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一些城市已经明确规定,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共有产权房,但不能再次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北京各区的房源都有30%留给新北京人,在重点功能区、产业园区范围内还将有人才共有产权房项目。这便兼顾了城市新涌人群体的住房需求。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巾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不满三年、单独提出申请时将受到限制,另外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也不可以申请共有产权房,等等。这显然是在封堵一切可能出现的漏洞,把共有产权房真正卖给有实际需求的人。共有产权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到底有多大?这里首先涉及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即买共有产权房能不能落户口,子女能否获得当地的人学资格。其实,虽然政府和买房者分享共有产权房的产权,但不影响它是正规大产权住房的事实,所以,共有产权房购买者和购买其他普通商品房的人一样,都可以享受落户和人学政策的利好。另一个问题是买房者买了共有产权房之后将来怎么将其卖出。
从长期来看,随着家庭财务情况的改善,买房者可以花钱向政府买回剩余那部分产权从而获得商品住房产权,之后可以自由人市。这相当于给困难家庭人市买房提供了一个机会。以烟台市为例,物价部门按商品房价格下浮10%核定共有产权房的销售价格,买房者可先购买共有产权房70%的产权,两年之后再决定是否增购剩余的30%产权,拥有100%完全产权后可人市交易。剩余30%产权的价格按两年后当时的计税评估价格计算。这么来看,对购房能力一般的家庭来说,共有产权房真的是一大利好,这意味着买房者并不会永远被高房价挡在楼市大门之外。共有产权房的推出与流行的“住有所居”概念联系密切。
全国迎接推进共有产权房建设的大潮,比如,北京市政府在2017年就承诺五年内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房相关的土地供应。加快共有产权房房源供应,提升建设品质,有利于促进公平合理地分配社会资源,也有利于稳定社会预期,抑制投机性购房需求,让住房回归居住本质。以前,北京的自住型商品房要求买房者在拿到房产证5年之内不能卖出,5年之后才可以卖出去,增值部分的30%要上交给国家。交完30%的收益之后,房子完全就属于商品房了,房产持有者可以自由买卖。但共有产权房的限制严格得多,是一种让买房者真正有望买得起、住得上,最终也可以占有完全产权的保障性住房。